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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混合机湿法除尘新建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1129 发布时间:2021-08-16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混合机湿法除尘新建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公开日期2021年8月16日至8月20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烧结厂混合机湿法除尘新建工程;

建设单位: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412.9万元,其中环保投资412.9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当涂县太白镇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在1#、2#烧结机的一次和二次混合机旁建设处理能力为80000m3/h的湿式除尘器及配套的循环水沉淀池,在公司3#烧结机的一次和二次混合机旁建设处理能力为60000m3/h的湿式除尘器及配套的循环水沉淀池。

二、试生产信息

本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11月主体工程建成,同时进入调试阶段。1#、2#烧结机的混合机湿法除尘器年工作时间8592小时,3#烧结机的混合湿法除尘器年工作时间8280小时。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为1#、2#烧结机混合机废气采用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3#烧结机混合机废气采用高效湿式除尘器处理后经排气筒达标排放。无组织废气为:1#、2#、3#烧结机的混合工序所在车间均为无完整厂房车间,负压抽风收集粉尘,物料采用封闭皮带运输,产生粉尘采用密闭集气罩收集,散逸的粉尘量较小,剩余未收集的粉尘以面源的形式无组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产生废水主要为除尘系统的喷淋废水,除尘系统产生的喷淋废水经沉淀池沉淀后进入混合机循环使用,不外排。本项目所需员工由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烧结厂内部调剂,不新增劳动人员,无需新增生活用水及生活污水。

3、噪声

本项目产生噪声的主要设备有除尘风机、循环水泵、给混合机污水泵、管道喷淋泵等,通过隔声、减振、消声等措施降噪。使厂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 类标准。

4、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物为除尘器检修时沉淀池底部的污泥,清理收集后进入烧结机使用。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7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2019年9月9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19〕164号予以批复。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0555-8357071

2、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联系人:杨忠林,电话:15255513235。

3、马鞍山马钢华阳设备诊断工程有限公司联系人:陈娟,电话:0555-27655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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