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钢轧总厂1580 热轧新增铁路外发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1043 发布时间:2021-10-11 【打印本文】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四钢轧总厂1580 热轧新增铁路外发线及配套工程项目位于马鞍山市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主要建设内容:本项目建成后具备200万吨/年钢卷铁路外发的能力。本项目拟在1580mm生产线成品库南侧新建一座钢卷存放库,新建钢卷存放库建筑面积约6211m2,其中长度约135m,跨度约42m;并新建室内外铁路与二厂站630作业区南咽喉7道铁路相连,并对二厂站630作业区南咽喉7道铁路连接处铁路线型、坡度进行调整,对相应配套的道路进行建设,其中新建铁路专用线线路总长约1313.67m。项目计总投资75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970万元,占总投资的12.9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4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总院股份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2020年7月20日获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20〕238号)批复。
2021年7月23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 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及项目相关环保设计文件和批复等,组织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单位、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共16人组成验收组,召开了马钢股份公司四钢轧总厂 1580 热轧新增铁路外发线及配套工程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 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先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示期限自2021年10月11日至2021年11月12日
受理电话:16605557202;联系人:徐学军
验收后马钢股份公司四钢轧总厂 1580 热轧新增铁路外发线及配套工程环境保护验收调查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