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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1131 发布时间:2022-07-08 打印本文

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建设地点位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本项目主要建设内容:新建水处理设施处理脱盐洗涤塔排出的浓盐水,浓盐水采用“软化、去除悬浮物+超滤+自清洗过滤+两级反渗透处理后回用于脱盐洗涤塔循环水系统,无外排;对2#4#高炉煤气洗涤塔循环水进行局部改造,增加斜管沉淀器,同时改造四座高炉煤气洗涤塔排污系统,对全部排污水进行深度处理。本项目总投资2082.0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要求。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2010月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开展本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于20201123日予以批复。

202262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依据《国务院关于修改(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 号)及项目相关环保设计文件和批复等,组织了项目建设单位、验收监测报告编制单位、工程设计施工单位、环保设施运维单位、项目环评编制单位以及相关技术专家共13人组成验收组,召开了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会议成立项目验收组和专家组,验收组根据专家意见和现场核查情况, 结合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等相关资料,认为本项目在建设和试运行中总体落实了环评及三同时制度,环保措施落实到位,各项污染物排放达到国家标准,制定和完善了环保制度,符合验收条件,同意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先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公司郑重承诺,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有人接听电话,欢迎质询和咨询。

企业联系人:宋磊 13955555920

    公示期限自2022711日至202288

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环保验收核查意见.pdf

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环保验收意见.pdf

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pdf

炼铁总厂(南区)高炉煤气脱盐洗涤塔浓水集中处理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