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冷轧产品结构调整—6#热镀锌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1091 发布时间:2024-04-07 【打印本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及《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公告 2018年 第48号,2018年10月12日)规定和要求,需征求与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有关的意见,现将马钢冷轧产品结构调整—6#热镀锌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情况告知如下: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马钢冷轧产品结构调整—6#热镀锌线项目;
项目性质:扩建;
建设地址:马钢冷轧总厂北区2130连退厂房一侧(经度118.498789°,纬度31.739112°);
本项目利用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现有场地,建设一条设计产能45万吨/年的热镀锌机组,产品定位于纯锌镀层高强汽车用钢和铝硅产品,兼顾低碳软钢。配套建设一条设计产能为20万吨/年的重卷检查线、一条年处理能力60万吨/年的半自动包装线,以及公辅配套系统等。。
二、环境影响评价初步结论
本项目建设于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厂内,建设一条设计产能45万吨/年的热镀锌机组,产品定位于纯镀锌层高强汽车用钢和铝硅产品,兼顾低碳软钢。本报告经分析论证和预测评价后认为:
本项目所在区域水环境、声环境、土壤环境及地下水环境质量现状良好,各环境要素基本满足现有环境功能区划要求;根据马鞍山市2022年环境状况公报数据,PM10、PM2.5、NO2、SO2年均浓度、CO日均浓度符合《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O3日最大8小时平均浓度超过《环境空气质量标准》(GB3095-2012)二级标准浓度限值。项目所在的马鞍山市属于不达标区,在项目排放的废气满足总量削减替代要求的情况下,区域大气环境可满足本项目的建设要求。
本项目废气、废水、噪声、固废等污染物可得到有效控制,可达标排放;在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的前提下环境影响可控;合理采纳公众意见;各项环保措施技术可行、经济合理、满足长期稳定运行和达标排放的要求;项目实施后对环境影响为正效益;制定了各项环境管理要求和日常环境监测计划。
就环境保护角度而言,本项目在满足上述条件的基础上于拟建地建设是可行的。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查阅方式和途径
《马钢冷轧产品结构调整—6#热镀锌线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征求意见稿)可通过如下联系方式查询:
1、建设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林工
联系电话:0555- 2887096
2、环评单位
单位名称: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工
电话:0555-8883175
电子邮件:609075513@qq.com
(1)征求意见稿见附件。
四、征求意见的公众范围
为项目评价范围内居民及周边企事业单位、个人,征求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有什么意见和看法,可按照下方网址附件链接格式要求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请填写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注: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规定,涉及征地拆迁、财产、就业等与项目环评无关的意见或者诉求不属于项目环评公参内容)。
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网络链接: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六、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若您对项目建设有什么意见和建议,请将意见或建议反馈至建设单位。您在提交意见时,请注明提交日期、真实姓名、身份证号和有效的联系方式、住址等信息,以便根据需要反馈。(是否同意公开个人信息一栏请予以注明,以免给您带来不必要的麻烦)
以信函、电子邮件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交公众意见表。
七、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2024年4月8日-2024年4月19日,公示10个工作日。
建设单位: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04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