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钢三次除尘系统试运行的报告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765 发布时间:2019-12-25 【打印本文】
市环境监察支队:
为提升环境绩效,马钢股份公司在第一钢轧总厂内投资4854万元建设一钢轧总厂转炉三次除尘系统项目。
本项目利用现有3#转炉二次除尘站系统改造为转炉三次除尘系统,并利用现有的2#LF精炼炉和RH精炼炉除尘站位置,新建3#转炉二次除尘系统,并将2#LF精炼炉、RH精炼炉、异形坯连铸机和钢包处理区的除尘点统一纳入到该除尘系统中。同时配套建设相应的供配电等设施。
本项目在马钢股份有限公司一钢轧总厂内,属于环保配套工程改造。项目总投资4854万元,占总投资的100%。
本项目建成之后,生产废气经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排气筒排放,执行《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中相应的排放标准,同时具备执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中相关限值要求控制(颗粒物≤10mg/m³)。本项目冷却水经现有静环水管网处理后循环使用,不外排。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9年5月13日获得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19】59号批复,2019年11月主体工程建设,设备调试基本完成,2019年12月开始试运行。计划调试时间三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6个月,特此报告。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钢轧总厂转炉三次除尘系统项目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19年12月26日至2020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