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炼焦总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7#焦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766 发布时间:2019-12-27 【打印本文】
我国是世界第一焦炭生产大国、消耗大国和出口大国。全国现有800多家焦化厂,2000多座焦炉,焦炭产能高达4.5亿t/a,其中多数焦炉没有烟气余热利用和脱硫脱硝装置,不仅大量250-320℃高温烟气直接排放,浪费能源,焦炉烟气中含有的大量二氧化硫和氮氧化物,会在大气中形成酸雨或酸雾,造成环境污染。目前焦炉烟气已成为我国主要大气污染源之一,通过焦炉烟气脱硫脱硝,能大幅降低污染物排放,改善大气质量,对构建天蓝水绿美好环境,促进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环评设计总投资127706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17444万元;占总投资的92%;实际总投资410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2000万元;占总投资的53.7%。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15日由马鞍山慈湖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以予立项(马慈经发[2019]7号),2019年4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报告表,马鞍山市环保局于2019年4月19日予以批复。本项目工程于2019年4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7月31日建设完成同时进入调试阶段。
2019年11月26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在马鞍山市组织召开了《马鞍山钢铁股份公司炼焦总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7#焦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钢股份公司能环部、马钢炼焦总厂、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环评单位)、江苏智道工程科技有限公司(总包单位)、马鞍山博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单位)、马鞍山马钢华阳设备诊断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会议成立了14人组成的验收组(名单附后)。与会专家、代表听取了建设单位关于项目建设情况介绍,现场核查了项目建设和环保设施运行状况,环保设施建设单位就环保设施建设情况作了汇报,竣工验收监测单位报告了监测结果,与会专家和代表经充分讨论,结合竣工环境保护监测报告表等相关资料分析,该项目环境保护措施落实到位,符合验收条件,同意该项目通过竣工环保验收。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
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候电话畅通,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开期限:2019.12.27—2020.1.23
联系人:方兴,电话:13721230762
附件:1、炼焦总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7#焦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意见(1).pdf
2、炼焦总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7#焦炉)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1).pdf
4、炼焦总厂7#、8#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 公示版.pdf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
2020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