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钢轧总厂重型H型钢异型坯连铸机试运行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809 发布时间:2020-04-07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马钢一硅钢废水处理站提标改造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20年4月7日至2020年4月23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马钢股份公司新建重型H型钢生产线项目。其中包括第一钢轧总厂异型坯连铸机项目。
本项目利用一钢轧总厂内转炉生产的钢水,年产80万吨钢坯,向马钢长材事业部重型H型钢轧机提供坯料,不涉及新增铁、钢产能。
本项目严格落实《报告表》提出的污染防治措施,执行“三同时”制度,确保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厂区内废气的相关防治措施严格落实并满足《炼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4-2012)中特别排放限值的要求和《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文)中相关限值要求控制。新建1座废水处理站,包括净环水处理系统和浊环水处理系统,净环水经冷却塔冷却水循环使用,部分排水与浊环水一同进入旋流沉淀池,浊环水经沉淀、化学除油、过滤、冷却后回用,部分废水达标后排入六汾河污水处理站进一步处理。外排废水满足《钢铁工业水污染排放标准》(GB13456-2012)中相应标准。厂界噪声符合《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固体废物集中收集,分类处理,防止二次污染。
二、“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于2017年11月30日获得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马环审〔2017〕73号批复,2020年3月主体工程建设基本完成,2020年3月开始调试。计划调试时间6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12个月,特此报告
三、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四、投诉和反馈:
1.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电话8357033
2.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8357071
3.企业联系人:沈斌,电话2882110。
附件: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一钢轧总厂重型H型钢异型坯连铸机试运行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