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废钢自循环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竣工后调试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885 发布时间:2020-07-16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废钢自循环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项目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公开日期2020年7月16日至7月22日。
一、 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 资源分公司废钢自循环加工基地建设工程(一期)项目;
建设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740万元;
建设地点:马钢股份公司长材事业部北区;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对原渣跨厂房内的原设备基础、平台原设备基础、平台、建构筑物、外墙雨披建构筑物、外墙雨披建构筑物、外墙雨披等全部拆除,在厂房内建设包括4个切割位的除尘翻转烟罩及卷扬机构基础,切割区域局部设置钢筋混,切割区域局部设置钢筋混凝土挡墙;新增除尘管道钢支架,原厂房柱上设置新增除尘管道钢支架,原厂房柱上设置钢支架结构;除尘设施依托马钢支架结构;除尘设施依托马钢厂区原有的除尘设备,公辅配套设施改造等。
1、设置4个氧割点,每个切割点设置1个翻转吸尘罩(吸风量不小于5万m3/h)和1个中压氧气点阀箱。
2、厂房局部改造;厂房北头新建2500m2钢筋混凝土地坪,南头铺设废旧铸铁板;厂房南端新建3000m2混凝土地坪。
3、公辅:相应的电控、计器、工业电视监控系统及介质管道等。
4、拆除原厂房内外不需要的设备、建筑物。
二、试生产信息
项目于2020年1月开工建设, 2020年3月底主体工程建成,进入单体设备调试,于2020年7月初开展系统联调联试,计划调试时间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6个月。工作时间为一天8小时,年工作时间300天。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有组织废气主要为切割过程中的粉尘,接入布袋除尘器处理达标排放。
2、废水
本项目不涉及用水,因此无工业废水产生。员工在现有职工中调剂,不新增职工,故不新增生活污水。
3、噪声
项目主要噪声生产机械运行产生的噪声,采用隔声、减振的降噪措施。
4、 固废
本项目固体废弃物为为除尘器收集粉尘,除尘器收集粉尘来自切割工序产生的,暂存于除尘器下方灰斗内,定期清理回收利用,不外排,危废仅有设备维护产生的少量废机油暂存于车间的危废间,统一收集后交由有资质的单位处理。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马钢股份公司于2019年12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涉及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评价,2020年1月2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马环审[2020]1号予以批复。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
六、投诉和反馈
1、 市环保局信访科, 电话: 8357071;
2、 企业联系人:丁强, 电话:15212337788
附件: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资源分公司废钢自循环加工基地建设程(一期)项目竣工后验收前环境信息公开(3).pdf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冶金固废资源综合利用分公司
2020年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