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铁总厂南区3#烧结机烟气脱硝及超低排放工程调试前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753 发布时间:2020-10-14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炼铁总厂南区3#烧结机烟气脱硝及超低排放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20年10月14日至2020年10月20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3#烧结机烟气脱硝及超低排放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0108.07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厂区内;
占地面积:21100m2;
职工定员及工作时间:项目需定员9人,从公司现有员工中调配,不增加定员;
本项目于2020年3月开工建设,2020年8月主体工程建成,设备调试基本完成,全线基本贯通,预计2020年10月中旬开始试运行。
二、试生产信息
1.本项目实行三班制,系统全年均运行 8500h。
2.本项目为非生产项目,不改变原生产工艺,不增加产能,主要对厂区现有炼铁 总厂 3#360m2 烧结机机头烟气处理脱硫系统进行改造,增加现有布袋除尘器过滤面积并新建脱硝系统装置。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为经烟囱排放的烧结机机头烟气。
2、废水
本项目属于环保工程,脱硫采用 SDA 半干法脱硫,经过改造后,由于脱硫效率提高,脱硫工艺用水量增加,工艺用水直接消耗,不产生废水;脱硝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水。本项目不增加新员工,生活污水量不增加。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的方式,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不落地回收到省内有资质单位、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气中的除尘灰、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灰, 暂存灰仓中,后外售综合利用。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0年2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炼铁总厂南区 3#烧结机烟气脱硝及超低排放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3月4日获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马环审〔2020〕63号批复;公司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生态环境局建设项目管理科,电话8357033
2.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8357071
3.企业联系人:宋磊, 13955555920,
附件:炼铁总厂南区3#烧结机烟气脱硝及超低排放工程验收前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