炼焦总厂集装箱运输智能化环保改造工程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信息公开的说明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1286 发布时间:2020-11-20 【打印本文】
马钢公司为响应国家环保要求,控制粉尘污染,解决炼焦总厂第二炼焦分厂筛焦楼的干熄焦向炼铁总厂北区运输过程中的扬尘问题,经马钢公司研究决定,实施对焦炭运输系统的装备升级与环保改造。本项目于2019年立项,2019 年5月委托南京大学环境规划研究设计院开展该项目的环境评价。2019 年6 月28 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马环审[2019]84 号予以批复。本项目工程于2019年7月开工建设,并于2019年10月建设完成同时进入调试阶段,于2020年5月12日-15日进行了现场监测。
2020年9月4日,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在马鞍山市组织召开了《炼焦总厂集装箱运输智能化环保改造工程竣工保护验收监测报告表》技术核查会。参加会议的有马钢股份公司技术改造部、能源环保部、炼焦总厂、中冶华天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总包单位)、南京大学环境规划设计研究院(环评单位)、马鞍山博力建设监理有限责任公司(监理公司)、马鞍山马钢华阳设备诊断工程有限公司(验收监测单位)等单位代表。
根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等规定,现将验收相关信息向社会公开。我单位郑重承诺,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并接受政府相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监督。信息公开期间全天候电话畅通,欢迎质询和咨询。
公开期限:2020.11.20—2020.12.10
联系人:方兴, 电话: 13721230762。
附件:核查意见.pdf
验收后 炼焦总厂集装箱运输智能化环保改造工程境保护竣工验收报告.pdf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
2020年1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