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公司炼焦总厂南区1#2#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938 发布时间:2020-12-18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马钢股份公司炼焦总厂南区1#2#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20年12月18日至2020年12月24日。
马钢公司根据《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为落实生态环境部《关于推进实施钢铁行业超低排放的意见》(环大气〔2019〕35号)的精神,贯彻好中国宝武“三治”(三治:废气超低排、废水零排放、固废不出厂)的环保工作理念。对炼焦总厂南区1# 、2#焦炉新建1套脱硫硝除尘的烟气净化装置,以实现环保达标排装置,以实现环保达标排放。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炼焦总厂南区1#2#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
建设单位: 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
项目性质:新建;
投资总额:9385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马钢炼焦总厂北区第三炼焦分厂厂内
本项目对1#、2#焦炉新建1套脱硫硝除尘的烟气净化装置,主要由烟气系统、脱硫系统 (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烟气升温塔等 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烟气升温塔等 脱硫剂储存及供应系统、烟气升温塔等 )、脱硝除尘系统 、脱硝除尘系统 (氨水储存及供应系统、 喷氨系统、陶瓷纤维复合滤筒除尘器等)组成。
二、试生产信息
本项目2020年8月开工建设, 2020年11月建设完毕,11月单体设备调试,拟于12月20日全线进行热负荷试车、试生产,计划调试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12个月,特此报告,年操作时间为8400小时。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 废气
本项目项目产生的废气主要为1#、2#焦炉烟气、脱硝过程产生的逃逸氨、热风炉废气、氨罐区废气。
热风炉废气和1#、2#焦炉烟气合并后经密相干法脱硫塔+陶瓷纤维复合滤筒尘除器处理后达标排放,逃逸氨与处理后的焦炉烟气混合一起通过原1#、2#焦炉排气筒达标排放。
(2) 废水
本项目员工由马钢股份炼焦总厂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用水。生产废水为脱硫塔用水自然蒸发损耗、设备冷却水循环使用,不外排。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中无废水产生及排放。
(3) 噪声
本项目噪声源主要为:脱硫塔、各类泵、风机等设备在运行时产生设备噪声,通过选用低噪声设备、减震及厂房隔声的方式,降低噪声的污染。
(4) 固废
本项目员工由公司内部调剂,不新增生活垃圾。本项目产生的固废主要为:废弃陶瓷纤维复合滤筒、布袋除尘器收集的烟气中的除尘灰、脱硫系统产生的脱硫灰。废弃陶瓷纤维复合滤筒更换后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或原厂家回收;脱硫灰及除尘灰外售处置。
四、 “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文件有关规定,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于2020年5月委托中钢集团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开展该项目的环境评价工作,2020年8月14日马鞍山市生态环境局通过马环审〔2020〕257号予以批复,项目建设严格执行环保保护设施和主体工程同步设计、施工、同时投入使用的环境保护“三同时”制度。
五、 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有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信访科,电话:8357071;
2、企业联系人:安旭彩,电话:13721230693。
附件:马钢股份公司炼焦总厂1#2#焦炉烟气脱硫脱硝工程竣工后调试前信息公开.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