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公示公告

马钢股份公司炼焦总厂1、2、3号干熄焦放散烟气脱硫工程调试前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816 发布时间:2021-01-11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炼焦总厂1、2、3号干熄焦放散烟气脱硫相关环境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21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5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炼焦总厂1、2、3号干熄焦放散烟气脱硫工程;

建设性质:新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为1280万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安徽省马鞍山市雨山区炼焦总厂厂区内;

本项目于2020年12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底建设完毕,同时进入单体设备调试,拟于2021年1月全线进行热负荷试车、试生产,计划调试3个月,如有特殊情况调试需延期3个月。

二、试生产信息

1. 本系统分别在1、2、3号干熄焦循环风机出口处设置取气点,然后将两路烟气汇成一路,引入SDS脱硫反应器(脱硫塔),在脱硫塔内,烟气中的SO2与脱硫剂反应,被吸收净化,脱硫后的含尘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除去粉尘后再经过经过新建1#2#干熄焦环境除尘烟囱排放。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的废气主要为干熄焦风机后放散废气,采取SDS脱硫+布袋除尘措施后通过烟囱达标排放至大气。

2、固体废弃物

本项目的主要固体废弃物为脱硫灰,用脱硫灰吨袋运至运至工业固废填埋场填埋或交由给有资质的单位利用处置。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0年6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焦总厂委托马鞍山矿山研究院有限公司编制了本项目环境影响评价,2020年12月环境影响登记表完成备案,备案号:20203405040000015,公司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环保局信访科,电话:8357071

2、企业联系人:安旭彩,电话:13721230693

附件:炼焦总厂1号2号3号干熄焦放散气二氧化硫治理工程.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