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A#、B#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调试前信息公开
作者:环境检测部 点击数:813 发布时间:2021-01-15 【打印本文】
根据《企业事业单位环境信息公开办法》及《关于开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事中事后监管工作专项检查的通知》要求,现将炼铁总厂A#、B#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试运行信息公开如下:公开日期2021年1月15日至2021年1月21日。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炼铁总厂A#、B#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
建设性质:改扩建;
项目投资:总投资3.3亿元,全部为环保投资;
建设地点: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南区厂区内;
占地面积:4666.69m2;
职工定员及工作时间:项目需定员18人,从公司现有员工中调配,不增加定员;
本项目于2020年7月开工建设,2020年12月主体工程建成,设备调试基本完成,全线基本贯通,预计2021年1月中旬开始试运行。
二、试生产信息
1.本项目实行三班制,系统全年均运行 8500h。
2.本项目为非生产,不增加产能,主要对厂区原有炼铁总A#、B#烧结机头烟气脱硫除尘系统进行拆除并新建脱硫除尘脱硝系统。
三、防治污染设施的建设情况
1、废气
本项目主要产生的废气为烧结机机头烟气和热风炉烟气、脱硝过程中逃逸少量的氨,烧结机头烟气经机头除尘器一次除尘后,进入(CFB)法脱硫装置脱硫处理,脱硫后的烟气进入布袋除尘器进行二次除尘,二次除尘后的A#、B#烧结机机头烟气和经换热和加热后的烟气进入SCR装置脱硝处理,脱硝后的废气分别通过60m高烟囱排放。
2、废水
脱硝项目正常运行过程不产生废水,冷却水经马钢净环水系统处理后全不回用不外排;本项目不增加新员工,生活污水量不增加。 。
3、噪声
本项目采取选用低噪声的设备,合理布局的方式,降低噪声的影响。
4、固废
本项目产生的固体废物主要包括:脱硝装置运行过程中产生的废催化剂,厂家直接回收。
本项目不新增员工,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定期清运,不外排。
四、“三同时”手续落实情况
2020年5月,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委托安徽建大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编制了《炼铁总厂南区炼铁总厂A#、B#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2020年6月19日获马鞍山市环境保护局马环审〔2020〕213号批复;公司目前主体工程与环保工程等按照“三同时”要求建设完成。
五、企业承诺
1.我公司对所公开的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
2.对市民的咨询、质询和投诉及时受理和解决。
3.服从政府相关部门管理,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严格管理,组织生产运行。
六、投诉和反馈:
1.市生态环境局信访科,8357071
2.企业联系人:宋磊, 13955555920。
附件:马钢股份有限公司炼铁总厂A#、B#烧结机烟气脱硫脱硝及超低排放改造工程调试前信息公开.pdf